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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美船舶征收特别港务费新规正式生效,美森轮船一艘船或成首个缴费案例

2025-10-20 13:52:20

船检

2025 年 10 月 14 日,中国对美船舶征收 “船舶特别港务费” 的新规正式生效。当日,美国美森轮船(Matson)旗下悬挂美国旗的集装箱船 “MANUKAI” 轮,在宁波港靠泊期间据传已成为首艘被征收该费用的船舶,金额为人民币 4,458,400 元,折合约 62.79 万美元。

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对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实施办法》,从事国际海上运输并靠泊中国港口的船舶,若符合由美国企业或个人拥有或运营、由美国资本直接或间接持股 25% 以上的企业控制、悬挂美国旗或在美国建造等任一条件,均应缴纳 “船舶特别港务费”。首阶段费率为每净吨人民币 400 元。

“MANUKAI” 轮为美森旗下主力集装箱船,净吨位为 11,149 吨。该轮于 10 月 13 日上午抵达宁波港,14 日上午靠妥,并于 15 日上午离港,其抵港时间与新规实施时间完全重合,船旗、所有权及运营方均属于美国范畴,符合《办法》规定的适用范围。按每净吨 400 元的标准计算,11,149 净吨船舶应缴约人民币 4,459,600 元,与传出的收费数额基本一致。

不过,截至目前,关于 “MANUKAI” 轮在宁波港被征收港务费的消息仍处于业内核实阶段。但这一传闻已成为中美港口费用政策对等反制实施后的关键风向标事件。随着各地口岸逐步落实具体操作,更多类似案例或将在未来几天内得到确认。

此次中国对美船舶征收特别港务费,是对美国 2025 年 4 月 17 日发布的对中国海事、物流及造船业 301 调查措施的回应,美国自 2025 年 10 月 14 日起,对中国企业拥有或经营的船舶、中国籍船舶及中国造船舶加收港口服务费,严重违背了国际贸易相关原则和中美海运协定,对中美间海运贸易造成严重破坏,中国此举旨在维护我国航运业发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