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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海事加油新规生效:最高100万新元罚款+2年监禁,全流程监管筑牢防污染防线

2025-12-11 09:30:41

船检

 

近日,新加坡海事及港务管理局(MPA)正式发布新版《加油作业防污染指南》,该通告于发布当日(10月30日)即刻生效。新规针对所有在新加坡港开展加油作业的供油船、受油船及相关运营主体划定明确行为红线,违规者最高将面临100万新元罚款或2年监禁,情节严重者可并处两种处罚,释放出新加坡强化海事污染防控的强烈信号。
据了解,此次新规的核心亮点在于构建了"预防-应急-监管"全链条管控体系,其中仅预防措施层面就明确了17项强制性操作要求,覆盖加油作业的筹备、实施全流程。在作业筹备阶段,供油船与受油船需提前完成多重协同确认:不仅要根据当前及预期海况、天气条件做好安全系泊,还需约定并确认最大泵送速率、最大压力(含启动速率与补注速率)及应急停机程序,同时搭建可靠的通信线路,明确主通信失效时的应急信号及作业暂停机制。
受油船在作业开始前还需履行专项准备义务,包括有效封堵所有舷外排水孔、放置尺寸合适的接油盘,牢固封堵未使用的货油及加油接口;同时完成所有燃油舱的油量测量,在附件C(第1部分)中申报存油量(ROB),该申报需经船长与轮机长共同签字确认方可生效。此外,两船均需提前确保消防设备、油污应急响应设备及消油剂处于随时可用状态,为作业安全筑牢基础。
在加油作业实施过程中,新规对现场管控提出严苛要求。作业全程需由责任人(即轮机工程师)统筹监督,系泊缆绳则需在值班驾驶员的监督下定期检查、按需调整;供油端与受油端的软管连接处必须有专人持续值守,确保及时处置突发状况。值得注意的是,新规明确禁止两船在加油期间开展任何涉及油舱内部燃油转移的其他操作,同时要求船上配备足够待命人员,可应对各类紧急情况,必要时能启动主机进行解泊。人员在两船间通行时,需通过专用安全通道,且必须穿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PPE),作业期间还需清晰展示昼夜信号,提示周边船舶规避风险。
应急处置环节,新规设定"即时响应、快速上报"的刚性时间要求。一旦发生任何与加油相关的事故(含油污事故),供油船与受油船需第一时间停止作业,同步启动油污清理措施,防止污染范围扩大。同时,必须通过指定渠道即时向海洋安全控制中心报告——可拨打热线6325-2488/2489,或通过甚高频频道VHF Ch07联系;受油船则需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完成附件C(第2部分:事故后油舱容积表)的填写,获取加油计量单,经船长与轮机长签字确认后一同提交至MPA指定邮箱(pms@mpa.gov.sg)。
文件管理成为新规监管的重要抓手。新规要求供油船与受油船在作业前及作业过程中共同完成附件B(加油检查表)的填写与核对,检查表完成后双方需各留存一份。MPA特别强调,该检查表并非形式化文件,而是风险防控的关键工具,未按要求填写或留存将被直接认定为违规行为。
在责任追究方面,新规明确了"各自担责"原则:若新加坡籍船舶向任何海域排放油类或含油混合物,或任何船舶向新加坡水域排放此类物质,船舶船长、船东、船舶代理人将分别承担法律责任。一旦定罪,相关责任人每人将面临不低于1000新元、不超过100万新元的罚款,或不超过2年的监禁,两种处罚可并行适用。
业内人士分析,此次新加坡海事加油新规的出台,进一步收紧了港口加油作业的安全环保管控标准,对相关航运企业及从业人员的操作规范性提出更高要求。提醒所有涉及新加坡港加油作业的主体,尽快熟悉新规细节,全面梳理作业流程中的风险点,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避免因违规面临严厉处罚。